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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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承德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承德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承德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承德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河北省承德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证明书》;

2.本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户籍证;

3.《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每月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到选定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申领;

2.市失业保险所依据申领情况,按月足额将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金个人帐户。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承德市失业保险所

地址:承德市西大街双柳小区12号楼33号

联系电话:218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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